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6708 证券简称:中裕广恒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修订了公
司现行《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裕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等。
第五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出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八)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
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十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三章 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每年度各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九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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