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36703 证券简称:创一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半数以上”以及“1/2 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2)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3)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所有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限 第四条 湖南创一工业新材料股份有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由湘潭创一电气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 文件的规定,由湘潭创一电气有限公司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
式为发起设立,依法在湘潭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30300578637841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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