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836683 证券简称:四达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安徽锦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锦圣”)为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安徽锦圣拟以现金方式向胡国元,俞彩珍购买其所持慈溪市新兴电力配件厂(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兴电力”)100%的股权,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新兴电力拟将其拥有 100%股权(注册资本 200 万元,实缴 20 万元),转让给安徽锦圣。购买价款预计为人民币 100 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本次转让交易完成后,安徽锦圣持有新兴电力 1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
公告编号:2025-066
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新兴电力经苏州相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
计的资产总额为 12,098,461.19 元,净资产为 456,311.20 元。安徽锦圣本次拟用1,000,000.00 元购买新兴电力 100%的股权。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安徽锦圣《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安徽锦圣购买股权事宜已提交安徽锦圣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已经由四达新材总经理审批决定后,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胡国元
住所:慈溪市横河镇梅湖村
公告编号:2025-066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俞彩珍
住所:慈溪市横河镇梅湖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慈溪市新兴电力配件厂(普通合伙)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慈溪市横河镇梅湖村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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