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6668 证券简称:奥星电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临安奥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临安奥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驱普电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临安亿鹏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租赁厂房以及购买设备等。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与杭州临安亿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
鹏电子”)共同出资设立杭州驱普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65%、亿鹏电子持股35%,至此亿鹏电子成为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产生的交易变为关联交易。因亿鹏电子系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公司忽略了要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导致发生关联交易之前未提前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现对 2024 年度与关联方亿鹏电子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25-010
名称:杭州临安亿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高乐村无门牌 28(1?101)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高乐村无门牌 28(1?101)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销售:电子产品,金属制品;生产、销售:电容器铝壳。
法定代表人:张鹏
控股股东:童娅琴
实际控制人:童娅琴、张鹏
关联关系::杭州临安亿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杭州驱普电子有限公司的投资方,投资比例为 35%。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公允条件协商确定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合计 13,093,329.37 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合
计 3,061,690.66 元;向关联方租赁厂房,支付租金合计 421,100.92 元;向关联方购买设备合计 554,572.82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0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往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是公允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经营及财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临安奥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临安奥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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