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6645 证券简称:三瑞农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 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的信息,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及时报告、管理和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第七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保密义务,并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指定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九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
(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四)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五)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六)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七)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八)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九)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十一)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二)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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