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6645 证券简称:三瑞农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审议以下交易事项:
1.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的事项;
2.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的事项;
3.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的事项;
4.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的事项;
5.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事项;
(八) 审议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1.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审议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九)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二)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董事会应当在职权范围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不得代替股东会对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和授权范围的事项进行决议。
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批标准的股权投资事项,均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的事项;
(四) 审议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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