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6636 证券简称:金谷高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金谷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金谷高科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金谷高科技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业务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第三条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 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
册登记。 册登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
同次发行的种类股票,每股条件和 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十七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七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20,111,000 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 为 20,111,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全
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挂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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