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836636 证券简称:金谷高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金谷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已于2024年11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金谷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金谷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业务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北 京
金谷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
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金谷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金隅嘉华大厦 B 座 7 层
706 邮政编码:10008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0,111,000 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4 年 12 月 1 日至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挖掘农业,传播农业,服务农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粮食收购;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棉、麻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原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化肥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大数据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国内贸易代理;网络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舆情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销售代理;云计算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 三 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股票是
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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