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6624 证券简称:新圆沉香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制订本章程。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由惠州市新圆沉香种植发展有限
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惠州市新圆沉香种
植发展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
发起人。
第二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新圆沉香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新圆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沉香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Xinyuan
Agarwood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博罗县泰美镇三径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博罗县泰美镇
村民委员会。 三径村民委员会,邮政编码:516100。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法律约束力。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 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事会秘书。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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