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湘财证券
关于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湘财证券作为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圆沉香”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3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2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新圆沉香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存货的准确性存在疑虑。存货生物性资产未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其特殊性实施盘点,我们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程序以获取生物性资产的期末数量及状况的证据。
2、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由于公司产品的成本归集分配与结转均末有合理的依据和方法,我们无法判断其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3、审计范围受限。应收账款未提供客户地址信息,虽然我们已经实施检查、分析等相关审计程序,因审计范围受限,我们难以实施全面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应收账款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新圆沉香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4、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新圆沉香连续
多年亏损,2023 年度合并净利润为-4,216,552.0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6,385,721.71 元;已超过股本 87,0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2023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1,710.53 元。新圆沉香已拟定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的改善经营状况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2、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经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
-4,216,552.0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46,385,721.71 元,公司股本为 87,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新圆沉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能改善,可能出现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若新圆沉香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能改善,可能出现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新圆沉香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赣州联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赣联会师审字【2024】第 24055 号)。
湘财证券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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