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6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6624 证券简称:新圆沉香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及林建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0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林建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0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董事长林建环为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新圆沉香、林建环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及林建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编号:2023-02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0 号)
广东新圆沉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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