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湘煤立达矿山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股 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 股 东 ...... 8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公司党委 ......20
第六章 董 事 会 ......21
第一节 董 事 ......21
第二节 董 事 会......23
第三节 独立董事...... 27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八章 信息披露...... 31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4
第十章 通 知 ......3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7
第十三章 附 则 ......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保障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湘煤立达矿山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ngMei Lida Mine Equipment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株洲市天元区栗雨路 1299 号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47.64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贰佰肆拾柒万陆仟肆佰元整)。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九条 坚持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体制机制,明确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各自权责,并建立议事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委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决策,以上会议不得混开、套开。
第十条 公司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集体协商作用。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委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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