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6595 证券简称:嘉业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内蒙古嘉业能源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以西安
三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发起设立;在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710127372N。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内蒙古嘉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INNER MONGOLIA JIA YE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希日塔拉街道一棵树居委会广达欣城 5#10137;
邮政编码:026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确定法定代表人具体人选。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驱动能源革命,赋能零碳未来”为根本使命,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为社会提供清洁、普惠、高效的综合性新能源解决方案。我们专注于风能、太阳能、储能及氢能等多元技术的开发与融合,构建智能化的绿色能源体系。我们承诺以最高的安全标准和环境责任开展所有业务,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为员工构筑梦想平台,与合作伙伴共建生态,引领全球向可持续能源结构的转型。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煤制品制造: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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