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027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李苒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李苒洲,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担任湖南省国土规划院会计、主
管会计;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12 月,历任湖南电视台《财富中国》
栏目记者、驻沪记者、驻沪首席记者;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2 月,
担任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杂志财经栏目责任编辑;2005 年 3 月至2010 年 2 月,担任上海国资文化传媒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资》杂
志社副总编;2010 年 3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第一财经日报财经新
闻中心副主任;2015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恒泰期货研究所所
长;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上海图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兼任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00509.SZ)独立董事、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了全部会议。本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3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出席了会议,参与讨论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聘任独立董事等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出席并主持了所有会议,组织讨论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聘任财务负责人等重大事项,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参与讨论董事及高管薪酬确认和薪酬方案等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出席并参与讨论
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权益分派、通过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等相关事项。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
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