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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1:22:53 股吧网页版
无锡晶海: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饶志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028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饶志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开始担任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饶志明,江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资源挖掘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食品生物技术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江南大学粮食发酵与食品生物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部中青年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杰青等人才计划,现任中国发酵工程专
协会生物饲料技术委员会副主任、Frontiers in Bioengineering andBiotechnology 期刊副主编、Amino Acids、Fermentation 和 SystemsMicrobiology and Biomanufacturing 期刊编委等。获得过天津市科技进步特等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及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7 次股东大会,本人
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开始任职,共亲自出席 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情况,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
席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

事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应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大会次数



饶志明 3 3 0 0 否 0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 1 次
和战略委员会 1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对公司通
过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和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了审议,同意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在任职期间内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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