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晶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无锡晶海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无锡晶海于 2023年 9月 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无
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6.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786.8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04.00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082.80 万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14448号)。
公司因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为234万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8,680,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103,530.9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576,669.08元。截至 2024年 1月 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 0089 号《验资报告》。
本次共计发行股数为 1,794 万股(含超额配售),扣除发行费用总计
30,143,575.85 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266,404,624.1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85,414,914.16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85,855,044.5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82,814,224.31 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
额人民币 22,814,224.31 元;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60,000,000.00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266,404,624.15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85,855,044.54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02,414,287.62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76,583,288.78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用于支付 6,857,468.14
募投项目款项)
补充流动资金 -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2,197,822.79
手续费净额
加: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66,821.9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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