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开源证券
关于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
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开源证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上海广
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214 号)。
全文如下:
“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公司
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
票恢复交易的情形,你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广奕”。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我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广奕电子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本次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由开源证券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若广奕电子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
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广奕”。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开源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多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开源证券联系人:顾悦
联系方式:guyue1@kysec.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上海广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214 号)
开源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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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