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836521 证券简称:商客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商客通尚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商客通尚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股份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商客通尚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嘉定区安亭镇园区路 1168 号 4 幢 2131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19.790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中小企业提供基于移动互联与云计算技术的通信与销售管理平台,以推动行业发展和进步。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科技、软件科技、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没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向全体发起人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200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 元,股本总额 1,200 万元,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出资方式 股份数额 股份比例 出资时间
/姓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