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36440 证券简称:浦士达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就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障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7)。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
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参加该次股东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票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
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最终回购主体与异议股东协商并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对于符合条件的回购对象,请按如下要求及时向公司申请回购:
公告编号:2025-028
1. 回购申请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为本次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2. 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下述“(九)公司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回购申请材料”。
3. 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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