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2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海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
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开始任职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履职情况作出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武海艳,女,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
业,律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2009 年 4 月-2017 年 3 月就职于鄂
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2017 年至今执业律师。现任北京市盈科(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2024 年 8 月至今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期内
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 任期内董事 任期内出 任期内出席次
名 会会议召开 席董事会 出席董事会方式 数
次数 次数
武海艳 3 3 现场出席和参加 0
视频会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自任职以来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委员会会议,审议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立场,对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弃权或反对情形,亦无因信息不足导致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本人任职独立董事自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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