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836392 证券简称:博为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修订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减资暨修订<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修订,并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二、 变更后的登记事项
(一)公司新营业执照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9013413U
名称 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128.3235 万元整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4 年 02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 李波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351 号 1 幢 522 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
包服务;软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128.3235 万元。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目前,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128.3235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 各股东所认购的股份种类及股份数;
(三) 发行纸面形式的股票的,股票的编号;
(四) 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不得剥夺或者限制股东
的法定权利,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 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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