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6364 证券简称:太格股份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内蒙古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内蒙古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规范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年报重大差错认定和处理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有关挂牌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指引、细则、通知等以及其他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负有提供年报披露所需信息义务的部门和人员提供的数据或信息存在重大遗漏、不完整、失实或歧义等,造成公司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的;
(七)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当指派人员收
况查实后,由董事会办公室会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具体处理方案,报公司审批同意后,上报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对年报重大差错进行更正或改正的信息披露,按照中国证监会、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或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七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
第八条 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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