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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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已于公司2025年11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行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2000万元;
(三)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50万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提供担保除外);
属于股东会审议范围内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发生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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