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6 15:31:57 股吧网页版
亿玛在线: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6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6346 证券简称:亿玛在线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增长引擎”。为打造“融合科技与服务、经营品牌与达人、共生数字与现实”战略蓝图,实现公司“数字营销与数字零售”双轮驱动的产业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好货兴选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浙江省杭州市全资设立杭州好货兴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具体注册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孙公司将充分依托杭州在直播电商领域的产业集群优势、人才储备及政策支持,加速公司在品牌直播运营、内容创作、达人孵化、数字供应链整合等领域的布局,进一步强化“品牌孵化、达人赋能、数字零售转化”等协同能力。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总经理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孙
公司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权限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孙公司需要经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注册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好货兴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1 号 2 幢 2-119 室、203
室、338 至 354 室、438 至 454 室、534 至 550 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通讯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钟表销售;日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

公告编号:2025-037

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用农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