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836319 证券简称:通网技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通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通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四章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与程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通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
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四条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的
任免,应经半数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第六条 监事会成员除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
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监事履行职责所需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第七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报告,报告的内容:
(一)对公司提交的财务报告的分析和评价意见;
(二)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及勤勉尽责表现;
(三)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监事会主席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作工作报告;
(四)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监事会在履行监督职权时,针对发现问题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予以纠正;
(二)要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实;
(三)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建议;
(四)职权范围内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诚信及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二)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三)对向股东会提交报告或出具的监督性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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