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集美(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集美”)增资人民币 1,8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集美的注
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00 万元增加至 2,3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1.2 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东莞集美进行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与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东莞集美增资人民币 1,8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
公告编号:2025-062
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审批备案及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东莞集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东莞集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集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00 万元,公司持有东莞集美 100%股权。
2. 投资标的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东莞集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东莞集美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8,341.89 万元,净资
产为 48.44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279.89 万元,净利润为-384.03 万元。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用于出资的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公告编号:2025-062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不涉及签署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的整体规划,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和业务规模。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以及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慎重决策,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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