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了《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4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
“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招商证券。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 2 年财务数据,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5,873.91 万元和7,803.7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公告编号:2025-057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 28.05%和 27.87%,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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