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5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
交易,无需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
交易,无需回避。
(三)股东大会审议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
公告编号:2025-015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