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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15:31:01 股吧网页版
集美新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借款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借款额度暨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议案内容为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集美(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集美”)建设厂房及购买设备等需要,公司向东莞集美提供不超过 1.5 亿元的借款额度(无
息),借款期限至 2028 年 4 月 28 日,详情请参见《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
借款额度暨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现在为继续支持东莞集美建设、购买设备及日常运营等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向其追加提供借款额度至不超过 2 亿元(无息)。在上述借款期限、借款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借款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集美(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中兴路 223 号之一 1 号楼 303 室

(3)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的研发;产销;塑胶板材、饰品;仓储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单位:万元)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

500 人民币 100%

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集美的工厂及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建筑工程,还需进行部分附属专项工程及楼栋装修,后续将开展投产前的准备工作,资金需求量大,需要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公司为东莞集美提供借款,是根据公司未来整体运营的发展需要,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东莞集美建设、购买设备及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向其追加提供借款

公告编号:2024-046

额度,有利于东莞集美的业务开展和公司的整体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该议案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提供借款额度。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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