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4
公告编号:2023-065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14 日,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于《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所需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企业本次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对此,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集美(东莞)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预计向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不超过 1.20 亿元(不含税)。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65
二、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签字的意见书》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巩启春、石镇源
2023 年 12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