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4
证券代码:836295 证券简称:宏賸科技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6年8月22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吴向红董事长
6、会议主持人:吴向红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共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股权收购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5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20万股(含1,32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600万元(含6,600万元)。本次股票发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www.neeq.cc发布的《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6-019)。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吴向红、虞琴华、吴嘉賸、徐艺绮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根据《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4名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320万股(含1,320万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每股5元,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含6,60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草拟了《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拟与认购对象签署。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吴向红、虞琴华、吴嘉賸、徐艺绮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根据《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转入该账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同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股票发行方案》,若本次定向发行能够成功完成,公司的股份总数、股东人数、持股比例等事项将会发生变化。届时,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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