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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6:39:25 股吧网页版
欧菲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430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 1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 0011004309 号
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
[2025]001100048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并参照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欧菲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欧菲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大华核字[2025] 0011004309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除了对欧菲特公司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
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欧菲特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欧菲特公司用于披露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附件: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施丹丹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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