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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6:33:03 股吧网页版
欧菲特: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6284 证券简称:欧菲特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曹贤智先生。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4月21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曹贤智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人员安排调整等原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建永负责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贵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于建永,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于建永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公告编号:2025-017

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

苏州欧菲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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