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1
杭州晶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董 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监 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本章程
第十二章 投资者保护
第十三章 附则
杭州晶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杭州晶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 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原杭州晶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同意,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晶杰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72幢6层602、
606、608室。
第六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2200.0003万元,公司发行的股票,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1元,共2200.0003万股;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于通信领域,坚持以高效服务为核心竞争力,
坚持培养员工为杰出的个体,坚持创新并成为始终领先的移动终端服务平台和杰出的公司。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食品互联
网销售;食品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网络文化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消防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从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 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加工;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钟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网络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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