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铭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和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铭科技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5 年发生 2024 年与关联方
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日常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500.00 266.71
合 计 500.00 266.71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
表人
青岛天铭国际贸 青岛市崂山区海青路 1号(海青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 张普
易有限公司 花园 3 号楼 302户) 独资)
青岛天铭工贸有 青岛市市南区湖南路 55 号甲贝蒙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 张普
限公司 特大厦 A 座 15层 B室 投资或控股)
青岛天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天铭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普系公 司实际控制人张松的弟弟。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天铭科技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交易定价依据为参考市 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 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5年 3月 31日,天铭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天铭科技本次预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决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上述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属于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需要,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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