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836266 证券简称:亿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受监事会领导,在监事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对监事会负责,向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适量的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财会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第七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监事会提名,监事会任免。监事会应
当对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核。
审计部负责人以外的审计人员的聘用、辞退,由审计部负责人提议,由监事会决定。
第八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
工作经验,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九条 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部门、单位或人员(以下统称“被
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公司各内部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
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三章 审计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拟定审计计划,开展内审工作;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监事会要求对公司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六)对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审计;
(七)内部员工投诉和举报的调查处理;
(八)完成公司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部至少每年度向监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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