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36266 证券简称:亿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承诺”是指: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等相关方在股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上市、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所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金占用、资产注入、股权激励、对赌条款、
公告编号:2025-049
股票限售、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
第三条 承诺相关方承诺事项应为可实现的事项,不得对根据当时情况判
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作出承诺。承诺事项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相关方应明确说明需要取得的审批内容,并明确说明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四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
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上述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利益,承诺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超过期限未重新规范承诺事项或未通过股东会审议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相关方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相关方不得出现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时,如原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接。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协同公司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
承诺事项定期进行复查及督办落实。
第七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
项及进展情况。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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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经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修改亦同。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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