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836266 证券简称:亿维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相关制度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 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年报编制的组织工作和披露工作,具体做
好年报的预约、编制的总体进度安排、报告内容的分工、编制过程中的总体协调、 报告的统稿、报告的形式审查以及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报送、披露工作,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四条 财务部在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编制年报中的财务报表及
与财务数据相关的内容,并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年报编制涉及到的公司业 务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分工及总体进度安排编制年报的分部报告、 提供 满足要求的基础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年报信息披露存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或出 现被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 出正确判断的;
(二) 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 未按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开展工作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合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 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
(五) 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为其他年报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的;
(六) 其他因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七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
辩的权利。
第二章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
第八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 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二) 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三)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1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五)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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