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修
订<内部审计制度>》。该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
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公司各职
能部门、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层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二)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税收有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监督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规章、流程的执行情况,保证其运行有效。
(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范可能产生的舞弊,减少由此产生的漏洞。
(五)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建议,规避有关风险,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审计部受董事会领导,在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公司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
从公司财务部门临时抽调会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各单位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抽调。
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财会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第七条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牵涉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内部审
计工作。
审计部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且必须专职。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每半年向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办公。
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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