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78
证券代码:836254 证券简称:滴滴集运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吴行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2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天津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吴行安 其他(股东) 无
涉嫌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短线交易。
公告编号:2024-078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吴行安持有滴滴集运 27.20%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吴行安
卖出滴滴集运股票 100 股,成交金额 2 万元,距离最后一笔买入时
间 2024 年 3 月 15 日不足六个月。
吴行安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 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 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 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吴行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加强内部培训,让股东、董监高等人员充分理解交易规 则,形成正确认识,严格遵守规定,提高股东、董监高等人员的合
公告编号:2024-078
规交易意识,从根本上减少短线交易违规情形。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吴行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4〕25 号)
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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