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5
关于对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53 号
滴滴集运(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董事、监事辞职公告》
显示,李长利先生、宋秋捷女士、崔爽女士、高广平女士、惠军先生、王敬女士、纪建英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显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尚儒先生、简健铭先生、梁宇航先生、黎敏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日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唐燕碧女士、陈广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另外,你公司 2023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
显示,收购人广东长平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过渡期内,本企业作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得提议改选公众公司董事会,确有充分理由改选董事会的,来自本企业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1/3”。
请你公司:
(1)说明董事、监事大规模辞职的原因,公司是否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是否会影响生产经营权和治理结构的稳定,以及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2)详细列示本次拟新聘任董事、监事的个人履历,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作单位和职位、兼职工作单位和职务、是否持有挂牌公司股票、持股比例,是否具备拟竞聘职务所需要的经验技能;
(3)结合拟新聘任董事、监事与公司历任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持股关系、业务往来、任职聘用等情况,说明在近 24 个月内本次拟新聘任董事、监事与公司历任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列示各董事、监事的提名人,详细说明提名人拟新聘任董事、监事筹划过程和有关考虑,如提名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提议本次改选的行为是否违反收购报告书中相关承诺。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7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