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8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6252 证券简称:砂之船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整体经营战略及资本市场运作需要,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充分整合资源,规划长久发展目标,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率,顺利推进公司在国内主板的上市计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项与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关于异议股东的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
公告编号:2018-024
股东进行商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认为准。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异议股东需在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申报的异议股东不得向实际控制人申请回购。
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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