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8
公告编号:2018-023
证券代码:836252 证券简称:砂之船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8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开始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
结束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23
无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及相关事宜》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
公告编号:2018-023
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30日8:30-9:00
(三)登记地点: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沈悦;2、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
路8号钱江新城波浪文化城商业中心;3、联系电话:023-67399190;4、
传真:0571-81102011。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杭州砂之船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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