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6249 证券简称:恒丰特导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5 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仔细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2
四、《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公告编号:2025-042
司本次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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