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密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华密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330.54万新股,发行价格为8.00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2,330.54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8,644.32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63.43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80.8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7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存储方式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913007010035138906 活期 24,919,099.57
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222001040041964 活期 2,780,768.35
邢台任泽支行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35100103546 活期 0.01
邢台守敬北路证券营业部
合计 - - 27,699,867.9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县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泽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均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上期末募集专户余额 15,084,823.12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3,593,998.20
减:本期销户补充流动资产 7,485,371.21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336,000,000.00
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本期赎回 3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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