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成立于 2011年 1 月,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29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743 人。2024 年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 693 家,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为 47.48 亿元,2024 年审
计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4 年 3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4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审前沟通。
4、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
5、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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