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6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查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长虹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长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长虹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晓龙,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 35 号长虹商贸中心 2 层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
长虹财务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 10 亿元人民币,
其中: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出资额为 5 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0%;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股
份”)出资额为 5 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0%。2016 年 10 月 8 日,长虹集
团与长虹股份签订增资协议决定以现金方式对本公司进行增资,2016 年 11 月25 日增资完成,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 1,887,941,751.02 元,长虹集团、长虹
股份各持股 50%。2020 年 7 月 28 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虹美菱”)和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分别以自有资金对长虹财务公司各增资 5 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长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 2,693,938,365.84 元,长虹集团和长虹股份各持股 35.04%,长虹美菱和长虹华意各持股 14.96%。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长虹财务公司可开办以下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长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长虹财务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分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个层次。决策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执行机构包括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各委员会、各业务与职能部门;监督机构包括监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绿色发展委员会。
长虹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内部实行岗位责任制。长虹财务公司组织机构体系如下图:
股东会:股东会由各股东单位委派股东代表组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目前共有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家股东。
董事会:长虹财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由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三名(含一名独立董事),由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两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另两名董事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共三名,其中股东监事一名、职工监事两名。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长虹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性事务的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研究长虹财务公司信贷、投资政策和营销策略,组织风险评估,对风险政策进行监督和评价,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审计稽核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审计稽核管理专业性事务的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长虹财务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业务风险核查等工作。
提名和薪酬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长虹财务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薪酬方案,监督薪酬方案执行等工作。
绿色发展委员会:绿色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长虹财务公司绿色发展的战略、政策目标,负责绿色金融相关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长虹财务公司设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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