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6237 证券简称:长虹民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涉及“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以及涉及删除“监事”、“监事会”表述等条款在以下表格中不再单独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范四川长虹民生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 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础作用,维护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 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本章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
原四川长虹民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整
体变更设立;在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510700797858927T。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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