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36237 证券简称:长虹民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及新增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数 5 票,反对票数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预案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预案所涉及的津贴发放对象为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津贴标准
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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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结合当前整体经济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6 万元(含税)。
第三条 发放方式
1.发放周期: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将每月的独立董事津贴发放至独立董事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2.支付形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独立董事津贴。
3.个人所得税:上述津贴标准均为含税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代扣代缴独立董事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 费用报销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差旅费(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报销。独立董事应在费用发生后的 30 日内,凭有效票向公司提交报销申请,经公司审核通过后予以报销。
第五条 特殊情况处理
1.任期内离职:独立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发放至独立董事实际不再履行职责之日(不足一个月时,根据实际工作日按比例发放)。
2.履职不当:若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未能勤勉尽责等情况,受到证券交易所谴责或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经公司董事会认定,可视情节轻重扣减或停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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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期间的津贴。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则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
第九条 本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实
施,修订时亦同。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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