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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2:05:19 股吧网页版
易实精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6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履行回报股 东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流动 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相关规定,拟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26,691,097.8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5,046,615.7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53,522,849.74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50,957,124.38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2,565,725.3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6,7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无
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8,680,000 元,转增 19,340,0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 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 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之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前提,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数额为含税金额。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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